实验室考核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1-01-06浏览次数:1183

  

1、重点实验室实行八小时上班工作制,上下班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

2、重点实验室考勤员负责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勤。

3、凡重点实验室编制的工作人员请事假要先申请后执行,事假一天以内向考勤员请假,一天以上向重点实验室主任请假。

4、病假以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为凭。

5、考勤成绩突出者,重点实验室给予奖励。

6、重点实验室人员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好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及使用,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7、重点实验室每年对每人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本人业绩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