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科研(研究生)实验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凡在本重点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均需按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否则,重点实验室有权拒绝实验进行。?xml:namespace>
1、实验人员必须在实验申请获得重点实验室批准后,方可进入重点实验室进行有关实验的实验前准备工作;
2、参加实验的研究生和实验聘请人员必须接受重点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并深刻领会;
3、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掌握所用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
4、实验人员不得带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重点实验室,如需聘用外人须经重点实验室批准;
5、实验人员不得随意使用重点实验室实验设备,确因实验需求,应由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或在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6、实验人员不得随意接电,确因实验需求,应由重点实验室专门人员进行指导;
7、严禁实验人员在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必须做到人走电断,特殊情况须经重点实验室书面批准;
8、首次实验的仪器安装必须在实验指导教师的监督下完成,正式实验之前必须由实验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实验人员和重点实验室的实验指导教师三方共同确认才能予以进行,否则重点实验室将对该实验予以终止,重点实验室不承担任何后果;
9、实验正常开展以后,对于重复性、较为安全的实验,经实验指导教师批准后,可以在确保安全的状态下独立进行实验;
10、对于大型、危险程度相对较大的实验,必须有重点实验室人员在旁指导,严禁在无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擅自实验;
11、实验人员应配合重点实验室进行防火、防盗工作;
12、实验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办法,否则,出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责任由实验人员承担;
13、若实验人员没有遵守安全管理,重点实验室有权停止该实验,并向实验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