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实验室资产属实验室所有,人人必须爱惜使用。?xml:namespace>
2、重点实验室资产分两级管理,即重点实验室管理和分室(或课题组)管理。
3、重点实验室及各分室、课题组设资产管理员,除固定资产卡片及帐目由重点实验室统一管理外,各课题组资产管理员要建立分帐,负责本课题组的资产帐目管理。
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专人保管,其职责为对新购置仪器设备到货的验收,仪器设备的经常使用与维护出借,建立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5、凡在学校领料,必须用统一编号的领料单,并有专人签字,领完料后将第四联退回统一保管。
6、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在用物资,要有在用物资帐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各课题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7、凡购买的仪器设备,单价500元以上的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到先建账、卡,后报销;还应做到负责及时验收,并有验收记录及使用说明存档。如遇设备验收不合格,应及时供货方提出保修或退货,以防伪劣产品流入重点实验室。
8、凡无法继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提出并上缴回收品库。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