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煤基CO2捕集与地质储存重点实验室2017年创新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924

江苏省煤基CO2捕集与地质储存重点实验室是江苏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重点关注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于利用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实验室为贯彻执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加强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激励科技创新,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特发布2017年度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诚邀国内外CCUS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报。

一、创新项目类别

年创新项目分重点课题(A类,实验室固定人员自主选题为主)、一般课题(B类,非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出版基金(C类)三类。其中A类课题拟资助6项左右,每项资助15万元;B类课题拟资助10项左右,每项资助4万元;C1-2项,由重点实验室资助出版费用。

二、资助范围

根据江苏省煤基CO2捕集与地质储存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发展目标,2017年度创新项目重点资助以下领域:

1CO2捕集理论与技术:支持CO2低能耗捕集材料、技术及工艺开发,重点支持已具备小试基础的CO2捕集吸附(收)材料、技术及工艺装置的研究开发;

2CO2地质封存理论与技术:支持CO2-ECBMCO2-EOR以及CO2咸水层封存等领域的创新理论与技术研究;

3CO2资源化利用理论与技术:支持CO2化学转化利用、CO2生物转化利用,优先支持具备实验室小试规模的CO2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及装置与系统的开发;

4、化石能源CO2减排新技术:煤炭自燃热能利用与碳减排、地下气化与碳减排等;

5、江苏省碳减排与利用发展战略(包括江苏省CO2排放重点源,碳核查,封存潜力评估,利用途径,技术路径,发展战略)

三、项目申请与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1A类项目申请者一般应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CCUS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经费可酌增)或联合申报;

2B类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在CCUS领域具有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

3C类项目资助已有研究成果出版,申请人需提交专著主要研究成果。

2、申请程序

申请者围绕资助方向及资助重点填写《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并于2017428日前将申请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PDF格式)1份至重点实验室联系邮箱。

3、项目起止时间:项目20177月至20197月,执行期两年。

四、审批立项

1、实验室根据申请情况对申请课题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2、评审结果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年限:2

2、考核要求:

1)所提交的验收成果与研究课题内容必须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否则不予认定;

2A类项目需发表SCI论文2篇(基础研究)以上,并至少发表1篇中文高水平学报论文(可参考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高水平期刊目录);或至少发表SCI论文2篇,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开发新产品1套(需提交新产品的相关证明),上述论文不含会议论文。

3B类项目需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1篇中文高水平学报论文(可参考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高水平期刊目录),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上述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

4)出版基金项目需按时完成专著出版。

3、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编写经费预算、研究计划,并签署合同。合同签订后,未经重点实验室同意不得减少研究内容或降低考核标准。

4、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时,申请者需根据实验室要求分别提交中期报告2份和结题报告4份,具体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应注明本实验室的名称为第一单位,中文名称为江苏省煤基CO2捕集与地质储存重点实验室(221008),江苏徐州,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Coal-based CO2Capture and Geological Storage, Jiangsu Province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6、研究者因故若要延长研究时间,需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约请35位学术委员会委员讨论同意后,方可延长研究期限。

7、课题组至少参加一次重点实验室组织的学术活动。

七、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管理。

2、研究课题购置的固定资产属于实验室所有。

3、获准项目资助经费的用途:项目研究工作中所需的实验耗材费、测试加工费等;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专著论文出版;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专家劳务费和研究生助研津贴等。

4、课题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的财政制度及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支配研究经费。对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5、经费报销需经实验室科研秘书审核、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生效。

八、工作联系

联系人员:刘航

联系电话:0516-83883501

邮箱:hangliu@cumt.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技术中心4

邮政编码:221008


附件1-申请书.doc附件2-基金管理办法.doc